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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3年9月12日更新)

2023-09-18

关于更新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3年9月12日更新)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江西省财政厅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更新了《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结合实际,我县在《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本县的收费标准,现予公布。

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自 2023 年 9 月 12 日起,县财政局将视政策变化情况及时对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请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收费项目变化情况向县财政局反馈。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2023 年 9 月 12 日更新)

全南县财政局

20 23 年 9 月 18 日

全财发[2023]全南县财政局关于更新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附件全南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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